1. 陕西土葬规定?

陕西土葬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殡葬管理工作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西安人文骨灰存放地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把殡仪馆、火葬场等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积极为推行火葬创造条件。 

    第五条  省人民***民政部门是本省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工作中,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殡葬改革和推行火葬的工作进程,提高服务质量。 

西安人文骨灰存放地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卫生、土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基层组织,应当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七条  城市、县城以及人口稠密、人均耕地较少、交通方便、殡仪车辆当日可以往返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其范围由省人民***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批准后公布。 

西安人文骨灰存放地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土葬。  

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民政部门报***院民政部门备案。

2、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规定如下: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土葬改革,部分地区禁止土葬。在中国,土葬已被火葬逐步取代。国家划定范围作为火葬区,禁止土葬。目前,山西,陕西,贵州四川等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以土葬为主,绝大多数城市聚居地区已被禁止土葬。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